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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期间实习学生职责


一、按照医院制订的轮转安排,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各专业学科实习任务,了解各学科的新理论、新知识和新技术,加强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和锻炼,不得擅自调整变换实习地点和科目。

二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医疗和护理工作,未经许可,禁止自行对患者进行诊疗处置。给病人开具的各类检查、治疗单据和书写的所有医疗文本,必须经带教老师签字。

三、应提前半小时进入病区,巡查所管病员,参加医护交班。

        上级或带教老师查房时,负责报告所管病人病史、病情变化、检验结果、诊疗情况,准确记录查房意见。

        下班前,应巡视所管病员,发现异常,立即报告。

四、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诊视,发现病情变化应立即向上级医(护)师报告,并作好记录。

五、参与会诊,并做好会诊记录。

六、必须参加科室组织的病例分析和临床病案、死亡病例讨论,必须参加实习基地安排的学术报告、讲座等,认真做好记录和学习笔记。实习小组要定期召开临床讨论会,交流学习经验,不断在临床实践中改进学习方法。

七、严格按要求规范书写病历及其它医疗文本,做到内容完整,字迹清工整。在临床科室实习期间每科应完成2份(含2份)以上完整病历,并经上级医师修改,纳入考查考核项目。

八、严格执行各类操作规范,增强无菌观念,防止医疗差错,杜绝医疗事故。护理专业学生可以在病区护士指导下,学习注射、抽血、灌肠、备皮等护理技术。

九、按照医院或科室规定参与值班,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。

十、对病人查体应在上级医师或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,未经带教老师许可,不得自行对病人进行体格检查。给异性查体时,应有带教老师或其他医护人员在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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